三级,指地方法院、高等法院、最高法院三级。三审,指第一审、第二审、第三审。「三级三审制」为我国现行法院系统所采之编制。普通案件第一审由地方法院,第二审由高等法院,第三审由最高法院审理,内乱、外患等罪第一审则由高等法院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