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一个方程式的形式和所采用的量度单位系统(systems of units)无关,则此方程式即具有因次齐一性,例如:一单摆之振动周期T可表示成下列式子: 其中,L篇单摆长度;g为重力加速度。不论长度单位是采用公尺、英尺或公里等,同时不论时间单位是采用秒、分、时、天或年、月等,式(1)皆是正确的。因此依照定义,式(1)具有因次齐一性。如果将g=32.3ft/s代入式(1),可得: 式(2)仍可表示为在地面上单摆之振动周期,但因式(2)中长度之单位一定要用英尺,且时间之单位一定要用秒,因此式(2)即不具有因次齐一性。从上面的定义可看出,对任一方程式,x=a+b+c+hellip;而言,此方程式具有因次齐一性的充分必要条件为此方程式内每一项变数x,a,b,c,hellip;等都具有同样的因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