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二十七年,中国国民党与国民政府确定抗战与建国并行的方针,订立「抗战建国纲领」。外交上期消灭帝国主义的侵略;政治上以地方自治为基础,准备实施宪政;经济上实行计划经济,以期国防与民生合一;文化上发扬固有道德,提高科学知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