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个姓氏。中国历代有以四个豪门贵族合称为「四姓」的现象。如东汉的樊、郭、阴、马;三国吴的朱、张、顾、陆;晋代的雷、蒋、谷、鲁;唐代的郑、卢、李、崔。
南北朝时,以郡望或官位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四等贵族,称为「四姓」。《南史.卷五六.张弘策传》:「在郡述制旨礼记正言义,四姓衣冠士子听者常数百人」《新唐书.卷一九九.儒学传中.柳冲传》:「尚书、领、护而上者为『甲姓』,九卿若方佰者为『乙姓』,散骑常侍、太中大夫者为『丙姓』,吏部正员郎为『丁姓』。凡得入者,谓之『四姓』」
印度社会的四种阶级。《长阿含经》卷一三:「世有四姓:刹利、婆罗门、居士、首陀罗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