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法指以法律做为约束力量。语本《史记.卷一二二.酷吏传.减宣传》:「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」后指以法律治裁罪犯。如:「他虽四处躲藏有数年之久,终究还是被警方寻获,绳之以法」
以法律制裁罪犯。语本《史记.卷一二二.酷吏传.减宣传》。【造句】:嫌犯虽四处躲藏,最后仍为警方逮捕,绳之以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