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不正当手段得来的财物,又被人巧夺或胡乱花掉。语本《礼记.大学》:「货悖而入者,亦悖而出」亦可比喻做出背理的行为,自然有背理的报应。清.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.卷一四.槐西杂志四》:「神以为悖入悖出,自作之愆。杀人人杀,相酬之道,置不为理也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