隐瞒所知,不作宣布。《三国志.卷五四.吴书.吕蒙传》裴松之注引《江表传》:「密为(鲁)肃陈三策,肃敬受之,秘而不宣」《镜花缘》第七三回:「泛音既有如此妙论,为何谱上都无此说?他却秘而不宣,是个甚什么意思?」也作「秘而不泄」。
隐瞒所知而不宣布。【造句】:经理决定将这件事暂时秘而不宣,等老板回国再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