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籍测量原图之图廓横长四十公分,纵长三十公分,图廓内为测绘而成之宗地形状大小与编注之地号地目及控制点位、行政区域界线等资料。图廓外北边中央注明某县某区地籍原图,西北隅绘图幅接合表;南边中央书明比例尺若干分之一;东边注记县(市)区(乡、镇)与段名及图号;西边注记测量日期、测量及检查者之姓名签章。
全区(乡、镇、市)地籍图,目前系以段为单位自东北隅起,依行列方式,由上而下,自东至西顺序编列图幅号码,以利索阅。见地籍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