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国家遭受重大变故的非常时期,认为宪法的规定不足以应付当前情势所需,于是另制定临时性、过度性质的条款,以应当时的需要。由于它是属于特别法,若与宪法相抵触时,不受宪法的限制。但重大变故终止后,随时可废除此临时性的条款,如此既免于修宪的繁重程序,又可应付当时国家情势所需。其制订、废止归国民大会职掌。
在国家遭受重大变故的非常时期,认为宪法的规定不足以应付当前情势所需,于是另制定临时性、过度性质的条款,以应当时的需要。由于它是属于特别法,若与宪法相抵触时,不受宪法的限制。但重大变故终止后,随时可废除此临时性的条款,如此既免于修宪的繁重程序,又可应付当时国家情势所需。其制订、废止归国民大会职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