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遗嘱上签名后,将其密封,于封缝处签名,指定二人以上的见证人,向公证人提出,陈述其为自己之遗嘱。如非本人自写并应陈述缮写人之姓名住所。由公证人于封面记明该遗嘱提出的年月日及遗嘱人所为之陈述,与遗嘱人及见证人同行签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