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汉灵帝熹平年间,据蔡邕等奏,准正定六经文字所刻的碑石经文。有《鲁诗》、《尚书》、《周易》、《仪礼》、《春秋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论语》等七种石经。后亡失殆尽,近世续有残石出土。以汉隶写成,用笔冲和,结体方整,应规入矩,波磔不夸张,为当时国定标准字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