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《周礼》的篇名。记载秋官司寇职掌刑法等诸事。 2.职官名。周代六官之一,以司寇为秋官,司刑罚。唐武后以刑部为秋官,旋复旧。后用来称刑部。《周礼.秋官.司寇》:「乃立秋官司寇,使帅其属而掌邦禁,以佐王刑邦国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