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审理、讯问。《元史.卷一○二.刑法志一》:「其斗讼、婚田、良贱、钱债、财产、宗从继绝及科差不公自相告言者,从本管理问」《水浒传》第二六回:「因此官吏通同计较道:『这件事难以理问。』」 2.职官名。元代行省有理问所,置理问等官,负责检查核验法律实施情况,明朝以后则属布政司直属官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