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行政院商议决策的机构。由行政院院长、副院长、各部会首长及政务委员组成。以行政院长为会议主席,并对会议的决议有决定权。凡应在立法院提出的法律案、预算案、戒严案、大赦案、宣战案、媾和案、条约案及其他重要事项,都需提由行政院会议议决。